投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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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职称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想考人(2)

来源:经济师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2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四)业务工作经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两条以上: 1.主持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2年以上。 2.作为骨干参与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3年以上。 3.主持或

(四)业务工作经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两条以上:

1.主持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2年以上。

2.作为骨干参与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3年以上。

3.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辖市(厅)级以上人才引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4.主持或作为骨干,在政府或社会组织开展的就业促进、人才配置、技能培训等具体工作方面作出显著贡献,解决本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组织高层次人力资源行业论坛、发展研讨会、项目对接会等重大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主持或作为骨干,在提升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推进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等方面,制定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方案、措施等,被单位采用或行业认同并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编写或修订过公开出版发行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著作(含标准、规范、规程、教材或技术手册)或承担过省辖市(厅)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课题的研究。

第十条 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或第(2-10)条中的2条以上:

1.主持或参与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人力资源行业或专业课题研究、专利成果转化、标准制定等项目工作,对加强改善人力资源管理具有较大价值,项目完成并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奖项。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制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政策、法规或发展规划,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使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提高,或被省辖市(厅)级以上相关部门采用。

3.主持或作为骨干,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实施省骨干企业培育行动计划、领军人才培养行动计划、诚信主题创建行动计划、产业园区建设行动计划、“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计划和“招才引智” 人力资源服务行动计划等发展计划,受到省辖市(厅)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可或表彰的。

4.主持或作为骨干,大力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在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服务产品、技术创新、管理咨询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或5个以上大型企事业人力资源相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评估报告,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主持或作为骨干,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管理奖项,或在省辖市(厅)级以上人力资源管理行业相关业务个人评比表彰活动中获得先进个人称号或取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6.主持或作为骨干,建立并完善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有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方案或管理成果,为单位显著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做出重要贡献。

7.主持或作为骨干,注重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被相关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以及单位上级省辖市(厅)级主管部门认可或表彰的。

8.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术著作1部(5万字以上);或在省辖市(厅)级行业课题调研活动(有具体通知、结果公告)中提交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1篇;或在省辖市(厅)级以上报纸,学术期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3篇。

9.主持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3年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企业资产规模、销售收入、利润、上缴税收、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持续稳定增长。

10.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市(厅)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条件中的“相关职(执)业资格”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为经济师的职(执)业资格,如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拍卖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和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代理、房地产经纪、银行 业等领域相关职业资格;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等属性相近职称系列,可对应经济系列相应层级的职称,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

第十二条 本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

第十三条 本条件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业绩成果、论文与论(译)著,须是取得经济师或相关职(执)业资格后所取得的。

文章来源:《经济师》 网址: http://www.jjszz.cn/zonghexinwen/2020/1020/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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