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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省高级经济师评价条件和标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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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三章 正高级经济师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一节 能力条件标准 第十条 专业能力。全面掌握和熟练运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较高的专
第三章 正高级经济师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一节 能力条件标准
第十条 专业能力。全面掌握和熟练运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熟悉本行业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具有较高的本专业政策理论水平,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经济活动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
第十一条技术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工作业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或奖励;或主持完成经济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解决重大经济相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提高单位管理效率或经济效益。
(二)科研能力强。取得重大经济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它创造性经济相关研究成果,推动经济行业发展;或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专著、译著。
(三)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
(四)是全省经济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培养、指导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突出业绩。
第十二条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任高级经济师满5年。
第十三条胜任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以上。连续年度考核合格及其以上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任现职期间,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报:
(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或受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二)上年度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申报当年之前未取得新业绩的。
(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第十四条知识更新能力。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每年度的学习任务。
第十五条学术水平能力。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全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了本专业专著、译著1部;或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国家部委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报告1篇以上。
第十六条对外交往能力。能够熟练运用一门外语与国外同行进行交流,并能查阅外文书籍和资料,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
第十七条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展经济领域设计、研究、分析,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
第十八条帮扶基层经历。除艰苦条件单位,其它省、市属单位中2020年以后晋升高级职称的人才,必须有县以下基层对口单位累计一年以上的服务或工作经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担任驻村干部、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等时限,计入帮扶基层经历。
第二节 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十九条达到下列(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
(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
1.国家级。获国家级表彰1次,参考其它业绩;或获国家级科技奖二等奖(第6名后定额人员,前5名可按特殊人才申报)1次;或完成(前5名)列入国家级的(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参考其它业绩。
2.全国性。获全国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项业绩;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第3、4、5名,前2名可按特殊人才申报)1次,或二等奖(第2、3、4名,第1名可按特殊人才申报)1次,或三等奖(第1、2名)1次;或完成(前4名)通过国家部委下达的全国性经济领域科学研究课题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1项业绩;或完成(前5名)国家部委颁布实施的标准1项。
3.省级。获省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2项业绩;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第3、4名,前2名可按特殊人才申报)1次,或二等奖(第2、3名,第1名可按特殊人才申报)1次;或完成(前3名)省级经济领域科学研究课题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2项业绩;或完成(前3名)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地方标准1项,并取得第(二)款1项业绩。
4.其它。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第6、7名)或省级科技奖一等奖(第5、6名)1次,并获国家部委、省级二、三等奖(定额内人员)任意1次;或获省级科技奖三等奖(第1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
文章来源:《经济师》 网址: http://www.jjszz.cn/zonghexinwen/2020/0916/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