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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0年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3)

来源:经济师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2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十)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市级以上1项或县级2项课题,并结题或通过验收。 (十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在经济领域研究与实践的成果获市级以上1项或县级

(十)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市级以上1项或县级2项课题,并结题或通过验收。

(十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在经济领域研究与实践的成果获市级以上1项或县级2项奖励。

(十二)因工作业绩显著,获市级以上或县级2项表彰。

第九条 破格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职称,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三,其中,(九)至(十二)条,仅适用于市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的上市公司、大型企业等的中外投融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管理创新等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二)作为第一完成人,编写国际或国家标准及规范,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后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作为第一完成人,在核心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四)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教材2部以上。

(五)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技术改造方案论证、可行性评估等,得到成功实施。

(六)作为主要完成人,在经济领域研究与实践的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

(七)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级以上课题,并结题或通过验收。

(八)因工作业绩显著,获省级以上表彰。

(九)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省级以上1项或市级2项重点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技术改造方案论证、可行性评估等,得到成功实施。

(十)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级以上1项或市级2项课题,并结题或通过验收。

(十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在经济领域研究与实践的成果获省级以上1项或市级2项奖励。

(十二)因工作业绩显著,获省级以上表彰。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资历年限计算截止到申报当年12月31日。

第十一条 本条件中词语的特定解释: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数量级。

(二)“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书目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制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所列书目等,“CSSCI来源期刊”指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CSSCI来源期刊目录》收录的来源期刊、来源集刊、扩展版来源期刊,不含增刊、专刊、电子期刊;“期刊”主要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期刊。

(三)“出版书籍”指具有ISBN国际标准书号和CIP数据核字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研究性合法书籍,不包括一个单位、一个系统出版的论文集、讲话集、报告集等。

(四)本文所指表彰,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经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及其所属单位经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批准举办的面向各级各部门或者本系统本行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县级表彰指:县级党委政府表彰。

市级以上表彰指:市级党委政府(省级工作部门)表彰,省部级表彰,国家级表彰。

省级以上表彰指:省部级表彰,国家级表彰。

(五)“主持”或“第一完成人”指该项目或课题的总负责人,负责该奖项、项目或课题等的全面工作,应排名第1位;“主要完成人”指奖项、项目或课题等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排名前3位。

(六)“省级”“市级”“县级”等表述,指行政区划的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单位),以及人大、政协机关或同等级的有关部门、机构等。

第十二条 各市可参照本标准条件,在职责范围内,制定本市有关标准条件,相关标准不得低于本标准条件。

第十三条 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定职责、受委托或批准评选颁发的奖项,可作为参考使用。

第十四条 国家及省有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条件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条件自2020年11月1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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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经济师》 网址: http://www.jjszz.cn/zonghexinwen/2020/1022/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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